2012年以来,我院根据梧州市卫生局关于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要求,以规范用药管理为重点,推进工作深入进行,成果初步显现,药品收入的比例由原来的47%降为40%左右,改变了以药补医的局面,有效地维护了患者利益。
自新一轮医改实行以来,医药关系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。为从机制上“挤压”医疗用药方面存在的“水分”, 我院明确规定,每张处方不能超过5种药,最多不能超过7天量,150元以上处方必须有病人签字同意;严格执行《药品动态监控制度》,每季度对全院使用金额前50位的药品进行动态监控,对使用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药品进行警告、暂停使用、限量采购。严格控制药比,每月对全院前十名药比超标的医师进行通报批评并医院经济扣罚。 通过努力,我院的用药管理工作在2012年的工作评定中,获得了自治区卫生厅的特别肯定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