护理级别 |
分 级 依 据 |
护 理 服 务 标 准 |
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内容 |
特级护理 |
(一)病情危重,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;
(二)重症监护患者;
(三)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;
(四)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;
(五)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,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;
(六)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(CRRT),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;
(七)其他有生命危险,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。 |
(一)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,监测生命体征;
(二)根据医嘱,正确实施治疗、给药措施;
(三)根据医嘱,准确测量出入量;
(四)根据患者病情,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,如口腔护理、压疮护理、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,实施安全措施;
(五)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;
(六)实施床旁交接班。 |
(1)患者清洁:整理床单位、面部清洁和梳头、口腔护理2次/日;会阴护理、足部清洁1次/日,床上擦浴1次/2-3天;床上洗头1次/周;根据患者情况完成指(趾)甲的清洁,帮助患者使用便器及更衣,进行二便失禁患者的护理;(2)每2小时协助患者翻身及有效咳嗽,必要时完成床上移动,做好压疮预防。(3)协助患者进食、进水、服药(禁食患者除外);(4)为留置尿管患者行留置尿管护理1-2次/日。 |
一级护理 |
(一)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;
(二)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;
(三)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;
(四)生活部分自理,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。 |
(一)每小时巡视患者,观察患者病情变化;
(二)根据患者病情,测量生命体征;
(三)根据医嘱,正确实施治疗、给药措施;
(四)根据患者病情,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,如口腔护理、压疮护理、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,实施安全措施;
(五)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。 |
(1)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,标准要求与特级护理相同。(2)生活部分自理者:协助面部清洁2次/日;整理床单位、协助梳头、口腔护理、会阴护理、足部清洁1次/日;患者需要时协助洗头、更衣、指/趾甲的清洁,协助温水擦浴1次/2-3日;需要时协助患者使用便器或进行二便失禁患者的护理。每2小时协助患者翻身、叩背及有效咳嗽,必要时完成床上移动,做好压疮预防。(3)协助患者进食、水、服药(禁食患者除外)。(4)为留置尿管患者行留置尿管护理1-2次/日。 |
二级护理 |
(一)病情稳定,仍需卧床的患者;
(二)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。 |
(一)每2小时巡视患者,观察患者病情变化;
(二)根据患者病情,测量生命体征;
(三)根据医嘱,正确实施治疗、给药措施;
(四)根据患者病情,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;
(五)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。 |
患者生活部分自理:(1)协助面部清洁2次/日;(2)整理床单位、协助梳头、口腔护理、会阴护理、足部清洁1次/日;(3)患者需要时协助洗头、更衣、指/趾甲护理,协助温水擦浴1次/2-3日;(4)需要时协助患者使用便器或进行二便失禁患者的护理;(5)每2小时协助患者翻身、叩背及有效咳嗽,必要时完成床上移动,做好压疮预防。(6)协助非禁食患者进食、水。(7)为留置尿管患者行留置尿管护理1-2次/日。 |
三级护理 |
(一)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;
(二)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。 |
(一)每3小时巡视患者,观察患者病情变化;
(二)根据患者病情,测量生命体征;
(三)根据医嘱,正确实施治疗、给药措施; |
(1)整理床单位1次/日。
(2)患者安全管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