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实生活中,有人认为自己路况熟、离家近不可能遇上交警查酒驾,有人认为都凌晨了不可能遇上查酒驾,一时侥幸开车上路,殊不知执勤交警风里雨里黑夜里都在各个路口等着你,抓的就是你的侥幸心理,于是一时侥幸造成一生不幸。
现实生活中,因为喝酒的缘故,身体的各项机能反应已远不及正常状态,极易发生交通事故,有的是因疏忽大意撞上他人车辆,有的是因过于自信被他人车辆所撞,而交警到场后必然会检查有无酒驾行为,一旦喝酒发生事故,普通事故就可能转化为刑事案件。
醉酒后无意识挪动车辆触犯危险驾驶罪 司法实践中,经常有人在酒后自行挪车或一时逞能代人挪车,审查认定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,除了血液酒精含量的高低外,还要结合其他情节,比如行为人有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实质性损害、有无抗拒执法行为、有无因酒驾被处罚过,以及挪车驾驶距离的远近等进行综合判断。
醉酒后在小区内驾车触犯危险驾驶罪 本案中,刘某辩称自己系在小区内部道路上驾车,其坚持认为小区内道路不属于危险驾驶罪中的“道路”范畴,且驾车距离很短,不构成危险驾驶犯罪。经查证,该小区在收取一定费用后允许社会车辆通行,因此其内部道路符合“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”这一公共性特征,刘某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/100毫升,其驾驶距离长短不影响危险驾驶罪的认定。
本案中,张某因网上叫了代驾,且已与代驾取得联系,侥幸认为驶出地下停车场再将车交由代驾并无大碍,这样不仅方便而且节省时间,殊不知,在出口不远处的辅路上执勤民警正在“守株待兔”,其“进退不得”只能“束手就擒”,是否叫了代驾以及是否将车交由代驾,都不影响危险驾驶罪的认定。
本案中,华某在前一天晚上饮酒的情况下,自恃头脑清醒仍然开车上路,致使发生交通事故被查处,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/100毫升,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因此,危险驾驶罪的酒后驾车不分当时开车或第二天开车,任何时候只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且血液酒精含量达到追诉标准,即构成危险驾驶罪。
本案中,杨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,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/100毫升,摩托车属于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的“机动车”范畴,无论其是否发生交通事故,均构成危险驾驶罪,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,属于应当从重处罚的情节。
本案中,驾驶人郭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血液酒精含量超过了80毫克/100毫升,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,构成危险驾驶罪;乘车人张某明知郭某饮酒,仍唆使郭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系此案的教唆犯,与郭某构成共同犯罪。
本案中,钱某作为车主,明知朋友颜某饮酒,仍将机动车借给其使用,放任颜某酒后驾驶机动车,属于“帮助型”共同犯罪,因此其也因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。所以,不要向喝酒的人出借车辆,不要向驾驶员强行劝酒或者指派、胁迫喝酒的人驾驶机动车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,若驾车的人发生交通事故,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。
来源: 海军航空大学 |